
中新网台州7月28日电 三未成年少男迷恋网络,并模仿网络奸淫手段轮奸一少女。日前,浙江省台州市椒江法院审理此案,三少年获刑。
16岁少年邱某、15岁少年陈某、於某,由于家庭管教欠缺,3人过早辍学,其中邱某、陈某父母离异,单亲生活,他们平日无事就通宵上网,吃住在网吧内。
2009年12月12日晚,3人与少女苏某某等人结伴游玩。期间,3人商定将苏某某带至台州经济开发区沙北村的黑网吧内,预与其发生性关系。当夜 12时许,3少年与苏某某一起至台州经济开发区沙北村华茂服装超市二楼的黑网吧上网,陈某以二楼网吧只开了一台电脑为由将苏某某叫到网吧一楼8201房间内上网。
在房内,於某某、陈某将房门上琐,关掉电灯和电脑显示屏,2人不顾苏某某的反抗和哀求,采用捂嘴、言语威胁等手段,强迫苏某某与他们发生性关系,强奸未遂之后,邱某从网吧二楼至8201房间,使用言语威胁苏某某不准叫喊,强行与苏某某发生了性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某、陈某、於某违背妇女性意志,结伙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轮流强行与一名少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鉴于邱某作案时刚满16周岁,陈某、於某某均15岁且强奸未遂,认罪悔罪,一审减轻判处邱某某有期徒刑6年,陈某、於某某均有期徒刑4年。
皓辰感言:现在的孩子呀,怎么那么大胆。
法盲啊
这是在学习吗??
三个人都可怜。
冲动的结果。
嗯,“而已”。
社会的悲哀~~~~~~~~~
总是有那么多悲剧。
我就喜欢这样的悲剧。
哎,才15.16的小孩都开始又犯罪的意识了,现在的小孩 哎..
其实我也有了。
ME TOO.~
这三人自控力不行啊
紧急呼唤绿坝娘
绿坝娘早已一去不复返了。
支持扫黄打非! ::
不用支持了,我和那几个孩子一伙的
很黄很暴力的新闻啊
若不是如此,我就不发了- -
看了网络的扫黄也是很重要的·~
瞧瞧 给孩子们留下阴影了~~
身体需要啊!
其实我也这么想的。
就像你一样。
现在的孩子 没话说
都是好孩子昂。